欢迎访问中共漳县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漳县委员会组织部LOGO

天下贵清  康养漳县
图标 当前位置:首页 > 组工网萃 > 组工网萃

以更实作风助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

发布时间:2024年9月14日来源: 作者: 点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广大党员的自律标准和行为准则,学习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每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体党员划定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

以党纪为“镜”,践行修身之要。党纪就是一面镜子,能够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做到“正衣冠、端品行、明是非、知荣辱”。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以党纪为镜鉴,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对标对表,自查自纠,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不断提升党性修养、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使党纪成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强大动力。

以党纪为“纲”,夯实立身之本。党纪是党员干部的生命线尊崇党纪、遵守党纪,是党员干部对党性原则的坚守,是对党、对人民绝对忠诚的具体体现,是始终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以党规党纪为镜,检视自己的言行举止,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党性原则,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同时,也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党纪为“尺”,筑牢安身之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要真正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公仆”身份,保持“鱼水”亲情,永葆为民初心,真心实意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干部干部,“干”字当头,要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就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守作风底线,忠于自身岗位、履职尽责,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发扬甘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干其事,以过硬作风恪守为民之责。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