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细化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强化结果运用,让“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为常态,推动急需紧缺人才“破圈而出”。
一是“办法+指标”,确保考核内容精准科学。制定《漳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考核管理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协作,考核对象为2019年以来全县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对其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作为加强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结合全县人才工作实际,在政治素质、职业品德、专业贡献、团队效应、发展潜力、服务群众、遵规守纪等7个方面设置具体的考核指标及分值,形成清单,切实增强了操作性。同时,实行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制度,39名县级干部对接联系80名急需紧缺人才,定期走访慰问、座谈交流,了解掌握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二是“平时+年度”,确保考核程序规范严谨。由县委人才办牵头,抽调相关工作人员成立专项考核组,采取“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机制综合评价全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平时考核主要通过谈话了解、工作督查、跟踪考察、随机了解、用人单位季度评价等5种方式对引进人才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年度考核主要采取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绩评价、调查核实、单位主要领导赋分等6项程序对引进人才进行综合性考核。坚持把政治标准贯穿考核工作始终,明确考核对象年度优秀等次应当在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为好(优良)的考核对象中产生,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为较差(不合格)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考核对象综合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平时考核占40%、年度考核占60%。考核结果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25%以内。
三是“激励+惩戒”,确保结果运用导向鲜明。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津贴发放、项目资助、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今年,已表彰奖励平时考核排名靠前的急需紧缺人才7名,对成绩突出、社会公认的1名急需紧缺人才推荐申报县领军人才人选。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调整岗位。同时,建立健全了负面清单,对存在未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业务技术没有新进展、成绩不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发挥较差、干部群众评价差,学术、业绩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存在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行为,造成不良影响,长期离岗或擅自离职进修,隐瞒不办理辞职、辞退手续或不签订离职进修协议等7种负面情形的,退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队伍,不再享受津贴补助等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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