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漳县着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乡村人才振兴关键,健全农村实用人才“引育用留”工作机制,着重在农村人才回引、培养、使用、服务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盘活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是聚焦人才回流,优化创业环境。为切实鼓励和支持漳县籍在外人才回乡创业和领办经济实体,聚集创业要素,降低创业成本,着重在注册登记、行政审批、场地租赁上进行优化。严格执行“五个一”行政审批服务新模式,优化登记方式,简化创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和程序,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注册登记。全面盘活闲置厂房、零散空地等存量资源,为人才创业提供场地、设施和便捷服务,推动人才回乡、资金回流、项目回迁。
二是聚焦能力提升,加强培训指导。构建县乡(镇)联动、农科教相结合的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体系,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将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养纳入全县教育培训计划范畴,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各级各类人才2640人次。组织农业专家人才定期开设“田间课堂”,深入田间地头、养殖圈舍、生产一线开展实地培训,推进生产能手,经营能人等培育工作,大幅提升基层人才技能水平。坚持深化校企合作,年内选派40名农村实用人才到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先进地区培训学习,增长知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水平,努力做到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同步进行、互促共进。
三是聚焦发展保障,强化财政支持。持续加大乡村人才创业创新财政支持力度,对农村实用人才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财政支持。对农村实用人才创办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入驻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园开展创业创新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场地租赁、物业管理、水电费财政补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创业人才,可申请10万元以内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有效解决了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难题。
四是聚焦典型引领,激发创新活力。持续开展“151”农村高层次人才评选活动,年内推荐评选1名“能工巧匠”、5名返乡创业带头人和10名农村实用技术领导人才。制定县(乡)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年内创建1个市级、3个县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选聘一批高层次人才作为“培训名师”,鼓励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和“培训名师”以师带徒等形式培养技能人才。完善农村实用人才、文化人才等职称评价办法和高素质农民认定办法,组织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评审和高素质农民认定工作,扶持培养200名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农业科技带头人、非遗传承人,激励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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