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漳县严格执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把档案审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防线”,严明审核纪律、严把审核内容、严防“带病提拔”,为选好用好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一是明规矩,筑牢责任防线。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档案任前审核责任制,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及考察组审档人员分环节对干部人事档案逐册逐页进行审核,拟定审核意见,填写《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表》和《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由审核人、考察组成员逐级签字,使档案审核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有据可查。实行责任倒查制,对不认真审核档案造成采集信息不准确或审核把关不严、隐情不报,不认真履行任前审核责任,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干部选拔的公平性、严肃性。
二是严审核,做到双重把关。坚持在“动议环节”和“考察环节”做到干部人事档案双重审核,提高档案审核的准确性,确保“凡提必审”落实到位。在干部动议环节,由管档人员对动议人员提前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看基本材料完整程度、材料内容真实程度、干部信息准确程度等,看其是否具备任职资格条件,是否存在影响选拔任用的重要情况,并如实填写《任前考察档案审核表》,向干部选任负责人反馈审核意见;在干部考察环节,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档案进行复核,认真填写《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疑问,及时向考察组领导汇报,并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情况如实反映到审核意见中。
三是重实效,防止带病提拔。根据档案审核结果,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等相关信息无涂改、记载一致、逻辑合理清晰、材料齐全规范、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进入正常干部选用工作程序。对重要信息有涂改、缺少关键材料的,立即启动再调查、再核实程序,经查实后无疑点问题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重要材料在规定时间无法补充说明的、信息一时难以查清的一律暂缓干部选任程序;对档案材料明显造假存疑的,暂停干部选任程序,将其定为重点调查对象,依纪依规调查处理,确保干部选任程序精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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