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有效解决高层次人才紧缺、后备人才断层等问题,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定西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卫生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以及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0年,漳县事业单位共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6人,其中教育类事业单位16人,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10人,其他事业单位10人。具体需求计划、引进对象及要求详见《漳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一)教育类:1.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2.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985”“211”“双一流”大学及省部共建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卫生健康类: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省部共建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其他类: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取得多个学历层次、多个学位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引才需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并认定。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漳县工作;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相应学科资格或取得有关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具体年龄以《漳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中的年龄要求为准,计算年龄统一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
(五)非定西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六)非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七)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度引才工作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至7月30日结束。现场报名时间如有变化,以高等院校或招聘会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招聘会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参加现场报名、招聘会报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通过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发送《漳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相关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至指定邮箱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工作在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具体由相关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在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3.报名证件。所有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提交报名信息及所有材料。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自我推荐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在职人员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介绍信(需注明报名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的意见)、录用分配工作文件复印件(加注意见并盖章)、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后,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如果报名时有课程不及格的,取消引进应聘资格或者暂缓面试考核;如果毕业后仍有课程不及格的或者证件不齐全的视为不符合条件,直接取消引进资格。
(二)面试考核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引进。由主管部门牵头,商用人单位自行确定面试考核方式和内容,依据主管部门制定的《面试考核实施细则》,开展面试考核工作,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仅有1人,但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经面试考核合格的可直接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2.整个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由主管部门负责按由高到低的顺序公布成绩。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3.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主管部门负责另行通知。期间,所有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三)组织考察
拟考察人选确定后,由主管部门的班子成员作为考察组组长,抽调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引进人才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效)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如被取消引进资格或考察前放弃考察,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往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及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人社部门负责在漳县门户网站及相关传媒平台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岗位空缺的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
(五)审批入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召开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报定西市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
对于在职人员按调动人员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工龄连续计算。对于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入职手续,规定期限内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聘用说明
对引进人员均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聘用合同正式生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所有引进人员在岗最低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五、优惠政策
对引进“985”、“211”和“双一流”大学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合格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对引进“985”、“211”和“双一流”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合格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对引进“985”、“211”和“双一流”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以及省部共建院校全日制研究生,试用期满合格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生活补助。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按照当地同类统一工资标准发放薪酬待遇,由编制部门按照引才“周转池”制度解决事业编制,由住建部门优先有偿提供公租房一套使用。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迁,其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根据其学历、专业和原单位工作性质,由组织、人社部门协调安置,其子女转入本县就读,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
六、其他事项
1.漳县党政网(http://www.zhangxian.gov.cn/)和“绚丽漳县”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站媒体同步发布此公告。
2.引才工作联系人、电话及网上报名邮箱详见《漳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3.引才工作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漳县县委组织部、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5.组织人社部门监督及联系电话:
0932-4869355(漳县县委组织部)
0932-4866387(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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