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六保”工作方案(摘要)
——保市场主体
2.分类做好保市场主体工作。各县区政府、市直部门要科学分类,摸清企业“家底”、复工复产复市复商现状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精准施策。市县农业农村局重点保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确保粮油和副食品稳定供应,做到不脱销、不断供、不哄抬物价。市县工信、国资等部门保疫情保障重点企业,维护各种防控物资有序供应、价格稳定;保产业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中下游配套企业健康发展;保供应链核心企业,促进供应链上下游稳固和协同发展。市县商务局保生活必需企业和商业及商贸流通企业,确保市场正常运转。市县发改、住建部门保水电气暖等居民基本生活保障企业,确保城市运转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供暖等要素稳定供应。市县市场监管、商务局保个体工商户全面复商复市,着力解决发展困境,确保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市县交通运输、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抓好本行业内保市场主体工作。
3.鼓励市场主体做好自保互保。各类市场主体坚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内挖潜力、外拓市场,增强自保能力。积极主动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建立上下游产业链合作关系,优势互补、抱团取暖,实现上下游资源畅通,拉动全链条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力。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采取“共享”互助形式实现产供销循环畅通。
(二)落实落细惠企政策
在宣传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委省政府“55条意见”和“36条措施”、市政府“22条措施”等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国家和省市新出台政策落地。
4.推进扶持政策“不来即享”。市直部门梳理汇总本部门“不来即享”事项,建立“容缺受理”惠企政策落实机制,扩大容缺受理事项清单,避免市场主体多跑路。市农业农村、工信、商务、文旅、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借助互联网,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编制政策适用指引,对每一项优惠政策,从适用范围、办理方式、经办单位、所需材料等方面进行明确,并制成电子版可通过二维码扫码等方式便捷阅读。对中小微企业关注的一些重点难点事项通过“云发布”、官网政策专栏、微信公众号和各大媒体等渠道进行讲解和解读。
5.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新出台普惠性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已出台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国家关于2月-6月减免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月-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包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3月-5月对适用3%征收率(预征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预征率)征收增值税等政策落实。
6.进一步加大融资服务力度。
(1)争取省级中小微专项贷款政策支持。市发改,工信等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筛选推荐,积极争取省级1000亿中小微专项贷款政策落地实施,引导督促各银行通过单列信贷计划、实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等形式,加大首贷、续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通过推动省级1000亿中小微专项贷款政策落地实施,三年内撬动全市信贷投入规模分别达到100亿元。
(2)扩大小额信用贷款惠及面。各金融机构对小餐饮、小住宿、小电商、小批发、小零售、小加工等市场主体,落实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实行少抵押、无抵押或信用贷款,降低申贷门槛,优先受理融资需求,视情安排5-10万元的授信额度,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各级市场管理部门进一步做好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优化办理流程,破解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
(3)用好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基金。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基金的县区,要通过贴息、奖补、股权投入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未设立的县区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专项资金设立,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项基金,发挥好其引导作用。
(4)做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通过财政注资、市内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注资等方式,将市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规模由3000万元扩至1亿元。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应急转贷基金开展业务合作。加强基金的运营和管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高效、透明的转贷服务。
(5)推进分级担保服务。市政府金融办督促市内担保机构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对信誉良好且正常纳税的中小微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至1%以下,全市2020年担保额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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