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强化干部人事监管,切实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建设。近期,漳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纠正不正之风,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切实靠实责任。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吃空饷”工作总负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形成责任到位、部署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的工作格局。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排查,对照本单位在岗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表等对“吃空饷”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边查边改,进一步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抓实抓细,确保不留死角和空白。
二是注重自查整改。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10个方面清理“吃空饷”对象类型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吃空饷”人员的8种专项清理方式。组织各单位对照10种清理对象,结合8种清理方式,对需停发、降低、迁转工作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规定借(抽)调干部的,督促及时返回原单位,并将本单位排查出来的“吃空饷”人员情况进行公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确保不漏一人。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完善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措施,并联合对各单位“吃空饷”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清理工作中存在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等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处理。不断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清理成果,坚决杜绝“吃空饷”问题再次产生,确保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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