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紧紧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坚持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考核评价上从严细化干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干事氛围。
一是从严日常管理。坚持平时严格要求,严格干部上下班纪律和请销假制度,注重把干部日常管理与扫黑除恶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干部互通共享季报告制度落实,制定“负面防范清单”,严防干部“亚健康”状态。大力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全面查找梳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细化问责清单,通过深入分析研判,厘清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整改落实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及时整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二是从严制度要求。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干部队伍实际,分别完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确保制度可行、可操作。增强制度执行力,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强化问责硬性约束,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结合扫黑除恶实地调研督查情况,对少数信仰缺失、不敢担当、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干部,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严厉批评教育,督促转变作风、思想提升,能力提高。同时,注重做好思想帮扶工作,让干部既受到警醒,又能卸下心理包袱轻装前进,激励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三是从严考核评价。坚持精准考核,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4种方式,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在现场看、见具体事,听真言、摸实情,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在乡语口碑中、在同各类干部打交道中、在谈心沟通中全面了解分析干部情况,考试考准干部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评价结果和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作为研判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充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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