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决定以“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支持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举报提供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线索。重点严惩以下12类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1.利用宗教干预公共事务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2.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自公告之日起,希望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以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的方式,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对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932-4869553
举报邮箱:zxzfw4862108@163.com
举报信箱:漳县扫黑办(县委办公大楼101室)
邮编:748300
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12380 0932-4863804
举报邮箱:zxzzbgbg@163.com
举报信箱:县委办公大楼411室
邮编:74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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