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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3日来源:中共漳县委员会组织部 作者: 点击:

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决定以“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支持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举报提供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线索。重点严惩以下12类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1.利用宗教干预公共事务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2.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自公告之日起,希望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以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的方式,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对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932-4869553

举报邮箱:zxzfw4862108@163.com

举报信箱:漳县扫黑办(县委办公大楼101室)

邮编:748300

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12380  0932-4863804 

举报邮箱:zxzzbgbg@163.com

举报信箱:县委办公大楼411

邮编:74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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