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着眼提高干部工作效能,注重日常了解和分析研判,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制度保证。漳县全体组工干部第一时间深入系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努力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些、多学一点,并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重点掌握。
一是组工干部系统学。县委组织部将《干部任用条例》学习资料整理汇编发放给每名组工干部的同时,为增强学习针对性,提高学习效果,先后组织召开2次部机关专题学习会议,分章、分步、分组全面系统学习,并要求干部股人员原原本本地学习、不折不扣地执行。广大组工干部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练好业务基本功的常规教材,逐章逐条反复系统学习,了解掌握内容,吃准吃透精神,并围绕中组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条例答记者问、评论员文章、专家学者专题解读等对《干部任用条例》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通过系统学习研讨,使全体组工干部熟练掌握了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新规定、新要求,真正成为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活字典”和“政策通”,为进一步做好新条例的贯彻执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各级干部分层学。县委将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和县委学校(行政学校)培训的重点内容,县委组织部还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举办全县科级干部轮训班的机会,分期、分批、分层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集中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学习贯彻活动,促使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扩大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积极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水平。
三是紧扣变化重点学。学习过程中紧紧抓住“强化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充实完善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优化调整民主推荐程序”“明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新精神、新要求、新变化,认真领会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通过学习全体组工干部切身感受到,具体的条款的修订完善,必将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效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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