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高度重视第一书记队伍建设,通过精准选配、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激励保障,促进第一书记履职尽责、发挥作用,成为脱贫攻坚一支重要力量。
一是严把入口因地制宜“选”。按照有农村工作经历的干部优先、涉农部门干部优先、后备干部优先“三个优先”原则,统筹考虑贫困村产业扶贫和技术需求,党群干部进弱村、政法干部进乱村、经济干部进穷村、农业干部进产业村,多渠道、立体式选派55名县直单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68名农业技术人员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对13名患有严重疾病或有特殊困难不宜继续驻村的第一书记予以调整更换,切实把最优秀、最能打硬仗的干部选派到最需要帮扶的村。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培训“育”。围绕“帮扶谁、帮什么、怎么帮”的问题,先后举办专题培训班5期,印制发放《十九大精神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100问)》等学习资料400余份,帮助第一书记掌握工作方法、熟悉业务知识、提升帮扶能力。严格落实“周学习、月例会”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帮扶队长、第一书记会议,建立新任第一书记岗前培训制度,对新任第一书记采取“压茬交接、结对帮带”等方式,传经验、教方法,促使尽快进入角色,切实解决“不会干”“干不好”的问题。
三是完善机制从严问责“管”。制定了《漳县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管理实施细则》,探索开展“一述四评”(每季度末第一书记述职,村社干部、党员群众代表、驻村干部、县乡分管领导评议),年内开展述职评议340余场次,参与测评8500余人次。成立全县驻村帮扶工作常年督查队,综合运用电话抽查和实地督查每月定期全覆盖督查,先后下发督查通报12期,整改通知2期、提醒函15份,累计提醒告诫第一书记、乡镇党委及派出单位负责人72人,召回撤换第一书记11人。
四是落实保障树立导向“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激励保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保障工作的通知》,划清了乡镇、派出单位在落实支持保障方面各自职责,明确了工作生活条件、工作经费、待遇补助等各项保障标准,解除了第一书记的后顾之忧。坚持以正向激励调动第一书记工作积极性,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选拔干部的主渠道,在县电视台开通了《漳县帮扶工作队风采宣传专栏》,表彰奖励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第一书记20名,提拔转任重要岗位8名,有效激发了第一书记干事创业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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