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整县脱贫退出验收,迎接中央和省级抽验工作,按照《漳县整县退出自评工作方案》要求,漳县从县级层面和乡镇、村社分层分类全面开展整县脱贫退出群众认可度测评,积极促进全县脱贫退出验收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保障。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整县脱贫退出群众认可度测评的通知》,组建了由县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的统筹协调组,从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建办、扶贫站抽调40多名工作人员组成4个测评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测评。同时对测评对象、测评时间、测评人数和测评方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积极开展测评工作。
工作队成员、建档立卡贫困户、非贫困户、新闻媒体代表以及需要列入测评范围的其他对象进行了整县脱贫退出群众认可度测评。各工作组对测评工作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测评工作真实有效,正确反映各类干部群众对脱贫退出认可程度。测评工作采取集中测评和走访调查的方式,先后发放收回《漳县整县脱贫“县级自评”群众认可度调查表》1万余份,综合分析以后,整县脱贫退出群众认可度在98%以上。
三是切实抓好巡查督查。群众认可度是全县实现脱贫摘帽的重要指标,对于组织开展整县脱贫退出群众认可度测评工作,各乡镇、县直单位都能够高度重视,始终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县委组织部会同县扶贫办对被测评对象进行了随机回访,责令测评结果存疑的个别乡镇重新组织开展了认可度测评,确保了测评结果真实有效,准确反映整县脱贫退出群众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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