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漳县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紧紧围绕如何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管理和作用发挥,健全完善日常管理、督促检查、激励保障工作机制,着力解决职责不明确、管理宽松软、作用发挥不明显等突出问题,促进帮扶工作队在脱贫攻坚一线发挥作用。
一是建立联合管理机制,解决职责任务不明确的问题。县级层面及时成立全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挂职副书记担任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乡镇层面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乡镇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派出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县直组长单位分别选派1名领导干部担任帮扶乡镇驻村帮扶工作总队长,进一步明确各层面人员工作职责,形成三级层面联合抓管理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季度队长会议和乡镇月例会制度,通过听取驻村帮扶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5件。
二是建立督促检查机制,解决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坚持每周电话抽查,通过与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干部、乡镇党委及其党建办、派出单位等分头印证的方式先后电话抽查180多人次;坚持每月实地督查,成立县驻村帮扶工作常年督查队,重点围绕工作队成员到岗到位、工作开展、吃住在村、经费落实、遵守纪律等情况每月开展一次实地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实地督查3次120多人次,全面掌握帮扶工作队落实制度、建立台账、作用发挥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制定帮扶工作队到岗开展工作、乡镇落实日常管理、派出单位落实支持保障三类督查表,下发反馈整改意见57条,根据督查情况,调整不胜任工作的帮扶队长2名。
三是建立激励保障机制,解决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针对帮扶工作队业务不熟悉、工作方式单一等现象,积极探索完善培训新模式,会同县委农工部举办“一户一策”培训班,对全县85名帮扶队长进行全员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帮助理清工作思路,提升帮扶能力。积极落实政策待遇,督促县直派出单位为38名驻村帮扶队长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六有、四统一”的要求督查乡镇党委落实工作生活保障。运用“驻村帮扶工作月提示”工作法,坚持每月下发驻村帮扶工作提示通知,对重点工作列出清单,并逐项督促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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