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坚持从“选用育管”四个环节入手,严格落实“二十字”好干部标准,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切实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持续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不断推进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精准化。
一是严把资格条件,提升“选”的标准。着眼于精准识人、科学选人,不断规范初始提名推荐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党组织和干部个人向县委推荐提名领导干部人选的通知》,推行干部提名推荐“一对一”实名制和“六步推荐提名”程序及全程纪实制,年内建立了80多人的实名推荐干部库,对130多名干部的任用工作进行了全程纪实。将政治标准作为选拔干部的第一标准,推行考察干部政治表现“四必审”,即现实表现“必述”,民主测评“必评”,个别谈话“必听”,考察材料“必写”和党委(党组)评价鉴定制度,研究制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政治审查鉴定表》和《政治纪律和道德品行考察评价表》,先后对130多名干部进行了政治审查和廉洁自律情况单位党委、纪委“双审”。
二是坚持事业为上,鲜明“用”的导向。牢固树立“注重德才、注重实绩、注重基层、注重民主”的用人导向,积极推进干部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大脱贫一线选人用人力度。在2016年度考核中对脱贫攻坚排名靠前的乡镇增加1名优秀等次名额,年内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脱贫一线干部65名,其中将脱贫实绩突出乡镇的8名乡镇长或人大主席转任为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大力选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担当的干部,提拔重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中实绩突出的干部23名,并有计划地将21名乡镇干部调整充实到县直单位,充分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扎根基层、苦干实干的积极性。
三是注重实践锻炼,拓宽“育”的渠道。按照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要求,不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轮岗锻炼力度,推动形成了“上下互通、平稳交流”的轮岗模式,有计划地从县直单位选拔了12名优秀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重新调整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39名,向征地拆迁一线选派干部37名,先后组织20多名乡镇党建办主任、新提拔科级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到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县信访局等单位轮岗锻炼,形成了“年轻干部到一线去,优秀骨干从基层来”的育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先后举办换届后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和新提拔科级干部培训班3期培训210多人次。制定《推荐补充全县科级后备干部的通知》,调整补充240名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后备干部库。
四是突出协作联动,细化“管”的措施。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实行干部监督信息互通共享季报制度,分级分类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库,累计收集各类违纪违法、立案审查等信息50多条,有效提升了干部监督信息的时效性、实用性。制定《漳县县管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操作规程》,推行“建议-审批-通知-谈话-问效”等5项管理流程,推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常态化开展。有效落实科级领导干部分工备案和新调整干部“一年跟踪问效”制度,年内对673名科级干部的分管工作、驻村包片等情况进行了备案。建立实施组工干部蹲点了解干部工作法,持续开展“三谈一提”活动和县管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专题调研,积极推行《无记名谈话问卷》,先后梳理掌握素质过硬、实绩突出的优秀科级干部180多人,发现问题20多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管理措施积累了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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