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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多措并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1日来源: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 作者:曹超群 点击:

漳县坚持把净化政治生态作为凝心聚力、促进发展的重要措施,积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不断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为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营造信念坚定的政治生态。结合“两做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前学习、书记讲党课、基层干部“四个一”学习及分级调阅审阅等五项学习制度,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和送课“下基层”两项教育培训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专题举办换届后县乡领导班子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轮训班等16期,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讲台20余次,深入乡镇、部门送学辅导30余次。坚持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2016年来先后组织116名新提拔干部进行党性锻炼和警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

二是注重党内民主监督,营造规范严肃的政治生态。健全党委(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规范党委(党组)会议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实行科级领导干部分工备案制和分工负责制,建立重大事项沟通协商机制,对全县84个单位的673名科级干部分管工作、联系项目和驻村包片等情况进行备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把“党员固定活动日”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有效抓手,具体列出支部组织生活“2+X”任务,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县委常委会以上率下做示范,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逐级开好民主生活会,实现了既红脸出汗又交流思想、促进团结的目的。

三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和“注重德才、注重实绩、注重基层、注重民主”的用人原则,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两个不得”“三个不上会”,认真落实“凡提四必”“五个不准”要求,确保选人用人规范民主。研究起草《关于规范党组织和干部个人向县委推荐提名领导干部人选的通知》,制定《漳县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不断规范干部推荐提名工作,并从“十个环节”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摄录式”全程纪实,真正做到 “程序清、责任明,记录全、纪律严”。严把考察对象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动议环节和考察环节两轮查档,实行廉洁自律情况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双签字制度,充分征求干部监督成员单位意见,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四是聚焦激励关怀容错,营造聚力发展的政治生态。注重把从严管理与正向激励结合起来,着力改变“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思想。在政治上激励干部,突出向脱贫攻坚一线倾斜的原则,在年度考核中对脱贫攻坚实绩突出,排名靠前的乡镇增加优秀等次名额,并不断加大在脱贫攻坚一线选拔干部力度。在工作上支持干部,坚持落实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分片联系乡镇制度,建立组工干部分片蹲点联系了解干部工作法,定期召开座谈会,每名班子成员联系帮带2-3名年轻干部,并及时帮助解决基层干部遇到的实际困难。调整补充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后备干部库。在生活上关怀干部,结合平时干部调整及时将年龄较大、身体欠佳、家庭有实际困难的干部,调整交流到较近乡镇或县直单位工作,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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