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西印发实施《定西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甘肃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全面靠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推动落实全省“1+17”、全市“1+16+
《实施细则》全面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在中央和省上《实施办法》的总体框架下,定西的《实施细则》将脱贫攻坚责任进行了再精准再精细再靠实,明确了市级责任、行业责任、县区责任、驻村帮扶工作队责任和社会帮扶责任,并针对不同责任类型,提出了25条具体责任。同时,《实施细则》还明确了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奖惩制度,对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以适当方式表彰,并作为干部选拔使用重要依据,对在脱贫攻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帮扶主体,予以大力宣传,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反之,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违纪违规、造成重大涉贫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问责办法》和“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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