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漳县针对大气污染问题,坚持“早治理、早规范、少污染”,重点加强煤炭经营业户监管,集中开展煤炭市场的规范专项整治活动,以煤炭市场政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蓝天工程”建设。
摸清底数。按照煤炭经营者姓名、经营场所、经营规模和办理执照情况等对全县煤炭经营户进行清理登记,建立煤炭经营主体登记簿、市场检查记录本,完善经营户档案,审核认定煤炭经营主体资格,掌握煤炭市场经营情况,从源头上规范煤炭经营市场。经排查全县有营业执照的煤炭经营单位6家,无照煤炭经营户26家。
靠实责任。依照安全责任制,与用煤企业、煤炭销售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督促煤炭经营者建立并完善购销台帐、进货查验等制度,要求所有煤炭经销单位在购入煤炭时必须核实煤炭检验报告,建立煤炭购销台账,载明煤炭购销数量、购销品种、购销渠道及煤炭检验报告,做到煤炭购销账目底数清、情况明。
严格执法。开展煤炭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县工信、商务、公安、环保、质检、发改、交通等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次,对无照煤炭经营户26家明确办证期限,对超期未办证的严肃查处。加强煤炭质量控制,对销售不合格煤炭制品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煤炭制品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辖区内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围绕煤炭经营单位燃煤质量检验设备及人员配备情况、进货验收制度建立和执行、售前检验制度建立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实时掌握其进货渠道和煤炭产品的来源去向。
宏观调控。充分利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引导措施,规范煤炭市场,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无烟型煤、无烟块煤、煤粉等高能清洁煤炭燃料。编制完成了陇西输气末端站到漳县加气站的供气管道气源方案,全程66.5公里,概算总投资4918万元,力争6月份开工建设。全县累计完成了沼气池建设8300口,通过实施能源项目,给贫困户发放太阳灶5200台,逐步降低了煤炭市场能源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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