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县出台《漳县道德模范评选管理办法》,并启动首届评选活动。
根据办法,漳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届时,县文明委、乡镇和各单位成立评选表彰活动的相应机构。具体分为孝老爱亲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勤劳致富模范六个类别,由县委县政府进行奖励。首届道德模范名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同意后将适时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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