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是2017年漳县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为此,县民政局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加强与13个乡镇、县财政、残联密切协作,严格审核,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在发放过程中,始终坚持联审,确保具有漳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市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中的残疾人、农村五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孤儿中的残疾人享受到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贴,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享受到每人每月100元的护理补贴,真正做到了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残疾人全面享受到了国家各项叠加政策。
截至目前,发放第一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59.1万元,其中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55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15人;发放第二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60万元,其中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68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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