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始终把困难群体、受灾困难家庭基本生活保障作为社会救助和救灾救济的重中之中,坚持程序规范,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精准救助,让群众获得幸福感。
截至目前,2017年该县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788.96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242.8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58.34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26.49万元;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77.8万元;城乡居民临时救助金19.6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金191.4万元;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340万元;普惠制慰问金等9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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