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西市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决定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我县考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录用计划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以市为单位组织进行(全市5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全县1名)以县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职数、录用人数祥见《定西市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表》。
二、考录职位和条件
(一)考录职位
一是面向大学生村官的考录职位。考录对象为2014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二是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录职位。考录对象为符合条件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须为2014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5、报考面向所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职位的,须为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3月20日);
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
7、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任职期间个人、集体受过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12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7年3月20日—27日为报名时间。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考察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大学生村官,个人提出申请。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受表彰的原件和复印件(附表彰文件),近期彩色免冠2吋正面照片5张(附JPEG格式电子版),并分别填写《甘肃省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甘肃省2017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经考录办审核通过之后方可加注乡镇党委意见)及《定西市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由所在乡镇党委审核汇总后报县委组织部。
四、笔试
笔试采取省上统一命题、市考录办具体组织、统一时间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市上设1个考点。考录对象为大学生村官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录对象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基层党建知识等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乡镇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
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市考录办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分别进行排序,按面试人员与考录计划3:1的比例(达不到3:1时可降低到2: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考录计划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采取减少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由市考录办具体组织,面试实行百分制。市上设1个考点,应试者在市政府所在地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报考者主动放弃面试的,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六、组织考察及资格复审
考察工作由市考录办统一组织,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察工作由县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考察的重点为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大学生村官的考察工作由市考录办具体负责。组织考察时,考察组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按人选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组织考察与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按职位分别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大学生村官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
七、体检
体检由市考录办统一组织。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市、县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所在乡镇、行政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省考录办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相应程序确定录用人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此次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监督。
漳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932)4862183
漳县县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32)4869355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932)4862181
附件:1.甘肃省2017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2.甘肃省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3.甘肃省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表.xls(点击下载)
漳县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
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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