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县举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工作培训会,各乡镇民政站长、民政专干、社区负责人、民政局全体干部共40多人参加会议。
为了高质量按期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漳县高度重视提标工作,结合本县实际,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全县严格按照城市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8%后,保障标准由341元提高到368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315元。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22.6%,达到3500元。一类对象年补助水平由3420元提高到3500元,二类对象由2988元提高到3300元,三、四类对象的月补助水平不再提高,仍然按照84元和58元的标准执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2016年的5600元提高到602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4525元提高到4855元。
培训会上,就如何确定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进行了详细讲解及面对面交流。对做好制定方案、宣传培训,全面核查、夯实基数,广泛评议、综合评定,审核审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和需要归档的软件资料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提标工作顺利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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