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全面开展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就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细落实”的原则,全面自查整改,长效管控,努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该县执行国家、省上重大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方面的13项工作任务已基本按照阶段性要求落实到位,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等4项任务正在依照安排有序推进。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该县开展环保专项督查7次,检查企业35家,查出问题26个,督促整改15个,其余11个按照制定的中长期整改计划,逐步进行整改,其中寺崖头砂石料厂等3家企业被责令停止建设,中盐甘肃武阳盐化公司被责令停产整治,截至目前,在环境问题整治过程中共实施行政处罚14起,并处罚金76.0215万元。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