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积极贯彻“依法促优抚”的方针,不断丰富优抚的形式和内容,推进各项优抚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全面落实。
该县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全年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金285.21万元;分散供养的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按规定标准及时发放;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医疗待遇按政策全面落实;全面落实《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为804名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代缴参合费12.06万元,解决报销45人(次)住院门诊优抚医疗费9.8万元,发放临时生活救助58人6.3万元;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及时对1名因公八级和1名因公九级残疾军人申报更换了残疾证件,落实了伤残抚恤及其他优待政策;对全县851名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数据进行了专项核查认证审定,进一步完善优抚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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