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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问责“紧箍咒” 打好提醒“预防针”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3日来源: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 作者:曹超群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进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的相关要求,漳县制定出台《漳县县管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操作规程》,进一步细化了适用情形、操作流程、惩处措施和纪律要求,着力推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常态化开展,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从严问责纠偏正向。突出问题导向,明确“何时谈”,针对日常监督管理重点难点问题,从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日常管理、干部作风等4个层面,列出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应启动提醒的12种情形,通过信访举报、群众反映发现存在轻微问题适应启动函询的12种情形,存在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适应启动诫勉的19种情形。实行“两级”谈话机制,明确“谁来谈”,谈话对象为党政主要领导的,一般由组织部部长作为谈话人;谈话对象为其他科级干部的,一般由分管(联系)副部长作为谈话人,切实强化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效性,着力推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突出抓早抓小,加强教育防微杜渐。以关爱保护干部为关键,注重平时动态监管,及时提醒预警,切实做到“严早、严小、严预防”,促进干部健康成长。要求组织各党委(党组)认真抓好对《操作规程》的学习领会和宣传教育,引导各级干部拧紧认识“总开关”,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做到严于律己、遵规守纪。对发现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时,及时对涉及对象进行提醒预警,督促即知即改,力争将有可能发展到函询或诫勉的问题尽量解决在提醒阶段,避免小错酿成大错,切实防微杜渐。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增强工作的严肃性,有效解决“当时震撼、过后平淡”的问题,切实让干部做到“吃一堑长一智”,提高对存在问题的重视程度和见微知著的能力。

三是细化操作流程,健全台账规范执行。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制定了《呈批表》《通知书》《谈话记录》《电话稿》等9种标准文书,建立推行“建议-审批-通知-谈话-问效”等5项管理流程,对适应提醒、函询的,由组织部相关股室根据问题情形提出意见后,报组织部分管(联系)副部长审批或者由组织部部长审批;对适应诫勉的,由组织部相关股室提出意见,经分管(联系)副部长签字同意后,报县委书记或组织部部长审批。履行审批程序后相关股室做好准备工作,适时启动提醒、函询或诫勉工作,并进行全程记录,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提醒、约谈和函询工作规范有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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