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漳县高度重视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审核审批、精准识别对象、及时发放资金,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受灾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推动了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与全省全市同步实现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各类民政资金595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681.7万元;农村低保金4174.96万元;五保供养金231.16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45.46万元;抚恤和生活补助金139.1万元,一次性兵役优待补助金168.6万元,门诊优抚医疗费4.5万元,军休费10.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143万元,救助486人次;临时救助金39.89万元,救助518人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9.33万元;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35万元;高龄补贴36.5万元。确保了城乡低保待供等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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