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漳县人才效能建设意见》,以目标责任考核管理为导向,进一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人才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是明确职责,靠实目标管理责任。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务求实效、才尽其用”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与成员单位和13个乡镇签订了《2016年全县人才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意识,调动各县直成员单位、乡镇做好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促使人才工作抓在平常、融入经常,促进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努力提升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是强化管理,出台目标考核办法。在明确人才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制定了《漳县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人才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督促检查,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人才工作格局,促使各类人才和科技特派员发挥作用、服务脱贫攻坚。制定了《漳县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评细则(试行)》,为人才工作提供了量化考评指标依据。考核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组织实施,突出常规工作的重视、重点工作的落实、人才工作的创新,坚持重点抽查与全面考核相结合、随机抽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目标管理与硬性指标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平时抽查、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对人才工作进行“百分制”量化考评积分。
三是跟踪问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县委人才办根据考核情况,形成考核工作报告,采取半年反馈、年终通报的方式将人才工作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对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各类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对工作推动缓慢、任务落实不力的乡镇和成员单位通报批评,并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着力建立人才工作跟踪问效长期机制。人才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依据。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与人才工作项目申报、立项等挂钩,对人才工作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给予适当的人才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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