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漳县在全县各基层党组织中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规定基层党组织每月选择确定1个逢5日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全县各基层党组织统一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一是注重统筹安排,强化工作责任。县委组织部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固定活动日当天原则上不安排其他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不分心”,党员全参与。县委组织部明确规定活动以“全覆盖、增活力、有实效、受欢迎”为总体目标,并提出每月30日前报送下月计划,做到有科学的活动计划、有鲜明的活动主题、有合适的活动阵地、有详实的记实台账,确保活动有较高的参与力和吸引力的基本要求。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县委组织部每月对活动主题、重点内容等提出指导性意见,规定必学内容,县、乡两级组建专门督查组,随机抽查指导。
二是坚持统分结合,丰富教育形式。为使活动更加丰富多样,规定在具体操作上不搞“一刀切”,在时间统一、主题统一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党代表坐班接待日、党务政务公开日、基层民主议事日等活动形式,由基层党组织自行安排,并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针对所辖党组织行业不同、党员个体情况不一的实际,采取分层次、分类别、分特长设计活动、分不同对象开展交流,确保年老体弱、流动在外的党员都能参与学习,学历不同、身份不同的党员都有收获。
三是严格督促考核,确保活动实效。坚持把基层党组织“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突出领导带头参与率、活动阵地达标率、党员活动日出勤率等硬性指标,实行量化评比、现场评分,一月一评分,一月一通报,一年一评比。同时,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实行“积分管理、量化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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