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漳县通过采取对农民工工资日常发放监控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等举措,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截至目前,该县共检查用人单位69家,下达4份整改指令通知书,补签劳动合同71份,追索拖欠农民工工资2254.29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案件3起,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从而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
为了使侵害农民工利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能够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该县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线,以非公有制企业、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日常发放的监控,严格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并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先后组织开展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等专项活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同时以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上半年全县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件,在规定时限内结案1件,结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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