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选准“两优一先”省市表彰推荐对象,真正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漳县突出推荐标准程序、基层工作一线、重点工作落实和综合一贯表现,扎实做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
一是突出推荐标准程序。及时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推荐工作的《通知》,并根据各党工委隶属党组织和党员数分配推荐名额,为各党工委开展推荐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先由各党工委结合平时表现反复酝酿,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组织全体党员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推荐遴选,再由县委组织部对各党工委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梳理归纳,经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利用县电视台和党建网等媒介进行了公示,同时,征求了县纪委、检察院、审计局、信访局和卫计局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真正用严格的标准程序保证了推荐对象的示范性和政治纪律性。
二是突出基层工作一线。为了让基层党员有更多“获得感”,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学优秀”、“做优秀”、“争优秀”的积极性,推荐对象重点向各领域基层工作一线的党员倾斜,从农村一线、教育卫生文化一线、农业科技、政法和企业生产一线共推荐优秀党务共产党员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分别占推荐总数的87.5%、66.7%和75%。
三是突出重点工作落实。在推荐工作中始终坚持“让优秀的优先”的原则,着重从在双联行动、精准扶贫、灾后重建和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中优先推荐。确定的17名优秀个人推荐对象在双联行动中表现突出的有3名、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有8名、在精准扶贫和项目建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有6名;8个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有3个,在精准扶贫和项目建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有5个。
四是突出综合一贯表现。在推荐工作中注重综合考量和评价党员和党组织一贯表现,避免以一时一事的表现评优劣。重点从近5年来获得过县级以上各类表彰奖励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中进行推荐。确定的17名优秀个人推荐对象中,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有2名、市级表彰奖励的有6名、县级表彰奖励的有9名;8个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中,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有2个、市级和县级表彰奖励的各有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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