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在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通过严把素质条件、结构比例、程序推荐、资格审查、督促指导等关口,进一步扩大民主,不断改善党代表结构,切实提高了党代表的整体素质,为顺利开展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是严把素质条件关。要求各选举单位推选的代表要有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细化代表推荐条件,通过会议、公示栏、电话等形式,将党代表的资格条件全部进行公开,采取“两推一选”的方式,真正把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能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在工作、生产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党员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二是严把结构比例关。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合理确定代表名额,注重优化代表结构,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代表比例,保证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比例,注重从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人选。各乡镇严格按照确定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进行代表推选工作。截止目前,各乡镇共推选出党代表1486人,其中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占65%以上,农民代表、妇女代表的比例较上一届有所提高。
三是严把程序推荐关。代表产生程序坚持按“四步走”要求,基层党组织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充分酝酿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在推荐名单中,按照3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根据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按多于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选举单位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后,讨论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党委审查批复后,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乡镇党代会的代表。
四是严把资格审查关。各乡镇党委按照代表条件、结构比例要求等,对各选举单位上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重点审查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代表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规定,代表是否符合条件等,特别是对党员群众来信来访,有关代表选举工作和代表资格问题进行认真查实,在此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五是严把督促指导关。成立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督导检查组,抽调熟悉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领导干部组成,负责对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执行政策法规、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换届期间举报反映受理和查核工作,定期跟踪检查,不断强化指导和协调,及时准确掌握党代表选举工作动态,严格把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乡镇党代会的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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