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理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制定《漳河河道“河长”及县直有关单位联系河道名录》,在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全覆盖,把“河长制”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
据了解,该县将全县境内河道具体划分为65段,明确了地点和终点,具体了每段的河道长度,以及县乡责任单位、责任人。2016年,该县将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做到县乡村级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泥、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的“七无”目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