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县组织工作紧扣发展大局和脱贫攻坚“一号工程”,全面参与、认真谋划、主动作为,突出服务机制创新,改进完善考核方式,为全县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一是强化领导保障脱贫攻坚。认真落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促进主要领导力量和各种扶贫要素向贫困乡镇、贫困村集中,向精准扶贫工作转移,建立有效的领导包抓、单位帮扶、干部联户责任机制。按照省市改革要求,调整机构、整合力量、加强领导,通过县精准扶贫办公室、乡镇扶贫工作站、驻村帮扶工作队,全面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
二是严格考核推进脱贫攻坚。探索完善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干部驻村包片、联系项目、职责任务备案管理制度,组织部班子成员按联系分工定期深入工作一线了解实绩、听取民意,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了《漳县精准扶贫业绩考核评价的意见》和《漳县乡镇精准扶贫业绩考核评价办法》《漳县精准扶贫重点任务单位精准扶贫业绩考核评价办法》《漳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1+3”考核办法,把精准扶贫业绩考核纳入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将乡镇考核结果直接计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业绩评价得分。根据工作推进需要,出台《漳县驻村帮扶工作队乡镇平时考核实施细则》,对帮扶干部实行周考勤、月考核、季通报,成立3个平时考核督查组,由县委组织部、农工部副部长带队,对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下发专题通报4次;对无故不在岗或不参加市、县组织的相关精准扶贫会议的帮扶工作队成员反馈通报10人次。
三是树立导向引导脱贫攻坚。全面落实《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树立注重基层导向的通知》精神,注重在脱贫攻坚主战场考察干部、识别干部、使用干部,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埋头苦干,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干部提拔后的空缺岗位原则上由本单位、本乡镇干部接任;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及时果断调整,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精力向精准扶贫投入,工作重心向精准扶贫倾斜,工作实绩向精准扶贫转变。2015年以来,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提拔使用乡镇干部75名,占新提拔科级干部总数的67.2%,提拔重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成效显著的驻村帮扶工作队人员54名。
四是严管干部促进脱贫攻坚。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围绕 “五个精准”、“四个到村到户”的任务要求和“八个不准”的纪律要求,以严格的管理保障扶贫攻坚责任落实。经常性开展谈话提醒,认真落实《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谈话提醒预警办法》,对精准扶贫工作不力、作风漂浮、脱岗严重的11名乡镇干部及时谈话提醒。同时,按照《县管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办法》,重点加大乡村两级干部,以及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管理,让驻村帮扶干部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切实解决“走读”问题。
五是建强组织服务脱贫攻坚。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精准脱贫,建立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项目清单“四张清单”制度,细化到人、量化到岗,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3个。坚持项目化管理,采取“挂图作战”和“对账销号”的工作推进机制,推进七项重点任务落实,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实施“支部+”精准脱贫,建成基层党建推进精准脱贫联合体52个,引领带动1.5万人。培育强化中心村带动,着力打造“五位一体”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加大
六是用活人才助推脱贫攻坚。深入推进“三计划一活动”,结合“双联”行动人才支撑计划,统筹考虑基层需要和科技人员专业特长,整合人才资源优势,将68名科技特派员和市、县农业、畜牧、林业、水务等领域230名农业科技人员全部焊接到全县68个贫困村,每个贫困村组建1个“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每个专家组至少联系1-2个贫困村,每名专家至少联系1-2户贫困户,通过技能培训、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典型示范、现场指导等有效途径,为群众脱贫致富提供技术和智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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