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工作中,漳县高度重视新一届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的选拔和配备工作,按照优化队伍结构和增强整体功能的要求,既考虑当前需要,更考虑发展长远需要,以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认可为标准,使“两委”委员组成人员的结构进一步优化,层次更加广泛,战斗力明显增强。
一是程序严密。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县委及早考虑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的换届人事安排工作,在酝酿推荐、重点考察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基层党员干部、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考虑届别、层次的代表性,通过“三个层面”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即先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在一定范围内酝酿推荐,并充分征求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意见后,确定了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再组织开展考察和审查工作,经充分征求纪委、检察院、审计局、公安局、信访局等单位意见后,2016年10月11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进行了集体讨论,在此基础上,最后又召开县委全委会议进行了表决,确定了中国共产党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及时报请市委审批。
二是层次广泛。推荐县委委员和候补委员人选时,坚持统筹兼顾,注意层次界别,主要从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和综合部门、群团组织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脱贫攻坚业绩突出干部中推荐。推荐县纪委委员人选时,主要从县纪委领导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县委、县政府执法监察部门,重点是政法、审计、公安、信访、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负责人,县直部分单位纪检组长及乡镇纪委书记中进行推荐。
三是结构优化。换届后,新一届“两委”委员年龄搭配合理、知识经验相补、性格气质相容,实现优势互补、合力增强。新一届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由49名组成,县委委员比上届增加2名,候补委员比上届增加1名。其中上届委员、候补委员22名,占44.9%;新提名27名,占55.1%。基层干部13名,占26.5%;妇女5名,占10.2%。平均年龄42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9名。新一届纪委委员17名,其中上届委员7名,占41.2%;新提名10名,占58.8%;纪委机关9名,占52.9%;平均年龄4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7名。
四是纪律严明。在“两委”委员的推荐、考察、表决、酝酿、选举等工作中,坚持把严格执行中央“9个严禁、9个一律”换届纪律贯穿始终,在党代会预备会议前专门安排1小时让代表学习观看“一片一书”。在成立临时党委和党支部时将加强思想引导,强化风气监督,牢牢把握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中的重大问题等内容在通知中进行明确,同时与各代表团临时党支部书记、团长、副团长和有关选举工作人员签订《中国共产党漳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期间遵守换届纪律保证承诺书》50多份,从“守规矩、重引导、压责任、严纪律”等方面提出4条刚性约束纪律,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看齐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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