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有序地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漳县法院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深化司法救助措施,拓展司法救助功能。
五年来,为162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5.5万元,为49名未成年及其他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对13案18名因执行不能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申请人,申报并发放国家救助资金4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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