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有效提升了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是完善党的组织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强化责任,坚持基层首创、突出直接服务,结合全县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扎实推行了“365、一联百”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法。实行了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制度、基层党建督查整改制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及列席基层党建会议4项党建落实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分领域制定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分层次制定了《村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增强了制度间的配套完善,确保制度管全面、管长远。
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一对一”实名制责任提名干部办法和“1:X”的分级差额研判办法,适时运用“即时民主推荐”干部工作法,健全完善与《干部任用条例》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建设,初步建立形成了以《县管干部任免规程》为轴线,以《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办法》《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实施办法》等为配套的“1+X”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并对拟提拔重用对象,实行干部档案“凡提必核”、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报”、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廉洁从政“凡提必审”的“四项体检”机制,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
三是健全人才保障机制。把党管人才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的重中之重,针对全县人才工作基础薄弱,人才总量少,作用发挥难等突出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漳县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漳县人才考核奖励办法》《漳县人才工作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创新集聚各类人才,引导人才向基层、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促使各类人才有效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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