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制度,突出问题导向,从严要求、从实整改,坚持每月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加强跟踪落实,有效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签单指出问题。每月由分管副部长或党建工作督查组对重点任务、阶段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随机抽查,重点查看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日常工作开展、驻村值班情况、村级服务功能发挥、党员队伍建设、党建工作制度落实等。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直接指出问题和整改意见,并实行“双签单”,即由党(工)委书记签单明确存在问题后,再由督查组长审阅签字,为整改落实提供依据。
二是问责明确措施。把上次督查整改情况列入下次督查整改事项,进行专项督查。党(工)委根据整改通知书内容,制定《整改方案》,定标准、定责任、定时限,逐项推进,并将每月整改进度、效果以及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采取的新措施等情况及时归入整改台账。对整改落实不力,按照抓党建职责任务问责,党(工)委书记主要对工作思路、督促指导、跟踪落实情况负责,党委副书记对具体工作指导实施和过程监管负责,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干事对事项办理和结果负责。
三是履职跟踪落实。实行整改通知书动态销号管理,党(工)委针对整改问题,及时召开有关会议,逐项梳理,每条整改事项都标注“问题内容、整改措施、责任人、责任单位、办结时间”等五大要素,整改一条,销号一条,确保整改动作落地有声,取得成效。县委组织部每月收集整理发放的整改通知书,按照督查情况对销号问题进行验收,对没有按时完成的在年底党建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截止目前,共开展集中检查7次,涉及党(工)委18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1份,列出具体整改问题78个,现已完成5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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