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严格干部考察工作纪律,保证在干部考察工作中严格按组织原则和政策规定办事,在各个环节体现公道正派的要求,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
一是配强考察力量。从纪检、组织、人社、编制等相关部门抽调党性强、作风正,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20多名优秀干部组建考察组后备库,从后备库中选择从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组成的考察队伍,由一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组长。在考察队伍组建时,通过组织提醒,个人报告等办法,坚持做到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回避。开展考察工作之前,县委组织部将考察组全部成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各考察组成员严格遵循考察内容、资格条件和方式程序,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走样。
二是严格档案审核。要求考察组成员以考察对象“三龄二历一身份”为重点,对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经历和身份等信息逐项严格审核,审核信息是否准确,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认真填写《拟任县管干部基本信息审核登记表》,对缺少重要材料、存在涂改造假等影响选拔任用的,任用程序暂缓进行。同时要求各考察组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对相关信息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做到守口如瓶。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责任倒查”机制,实行“谁考察、谁负责”,将考察形成的考察材料、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统计表、谈话记录、拟任县管干部信息审核表等相关材料由考察组成员签字确认后统一归档。坚持考察对象信息和考察结果考察组成员终身负责制,凡是出了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考察组组长的责任,进一步促使考察组在干部考察工作中,丝毫不敢懈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扎扎实实地将工作做好,加快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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