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漳县县委按照省、市《关于做好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组建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意见》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帮扶单位推荐的基础上为61个贫困村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深入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到位。县委将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作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下发了《关于做好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组建》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定专人,抓好帮扶队组建工作,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并落实保障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实现干部驻村帮扶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帮扶工作的精准化、科学化和可持续,加快推进贫困户脱贫致富进程。
二是明确资格条件,人员选派到位。在遵循选派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选派有培养前途、有发展潜力、踏实肯干的科级后备干部和30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优先选派全日制大学以上没有基层工作经历和熟悉农村工作的副科级以上优秀干部,切实把有经济头脑、熟悉“三农”工作和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干部选拔到帮扶工作队。县委组织部确定专人,对各单位上报的帮扶工作队人员按照选派条件逐一审核,帮扶工作队共由183人组成,其中队长61人,副队长11人,中共党员142人,后备干部62人,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干部47人。
三是严明组织纪律,帮扶工作到位。为了确保驻村帮扶工作队尽快到岗安心开展工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分别面对面、一对一与帮扶工作队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并就帮扶工作队驻村期间的工作责任和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以及全面落实“三个防止、八个不准”等纪律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帮扶工作队到岗情况、工作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对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解决,促使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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