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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六定法”助推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

发布时间:2015年5月22日来源: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调动无职党员的政治热情和为群众服务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漳县采取“六定法”推进农村无职党员领岗定责活动,目前,全县共排摸出农村无职党员4075名,有3655名已向党组织申报了岗位。

一是申报择岗,自愿“选”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与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将岗位名称、职数、工作职责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布,无职党员结合自身年龄、文化、特长及居住地等实际状况,自愿选择一个或多个适合自己的岗位,并向党组织和群众作出书面承诺,表明承诺态度及承诺事项。同时也可根据平时对党员的了解,推荐其他党员的岗位。

二是择优配岗,科学“审”定。村党支部根据党员自荐、互荐情况,结合党员特长、身体状况,按照尊重个人意见、因人制宜、总体平衡、择优配岗和就近便利的原则,采取党员帮审、支委会会审等形式,对每名无职党员申报岗位情况进行逐一审核,并确定上岗预备人选。最后召开党员大会以表决的形式正式定岗,并报乡镇党委备案。

三是公示明岗,督岗“践”定。无职党员上岗人选确定后,各村要通过会议、广播、党务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将每名党员认领岗位、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情况向全村党员群众进行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和质询,时刻警醒无职党员按照承诺的内容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上岗履职,践行承诺。

四是培训上岗,规范“认”定。各乡镇党委要对无职党员进行统一岗前培训。包括日常的行为规范,岗位知识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党性教育等,确保每名党员上岗前至少接受1次培训。在平时履职过程中,不定期举办各种培训班对党员进行在岗培训,与时俱进,引导党员如何在岗位上发挥作用,帮助解决党员平时在履岗时遇到的问题,让党员管起来时“有底气”。

五是引导履岗,跟踪“议”定。支部核定党员岗位后,在每一组岗位中选择1名条件较优秀的党员作为该组带头人,再由村干部联系几名带头人,加强现场指导。对党员上岗后履责情况进行及时的跟踪和引导。不定期召开带头人碰头会,综合收集到的各种民意和问题,制订出具体措施,解决问题,使设岗定责活动落到实处。并加大对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谈心谈话或通报批评,督促无职党员履岗尽职。

六是定期评岗,民主“评”定。根据上岗党员的岗位职责和支部分配的工作任务,村党支部对上岗党员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规定每半年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上岗党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接受评议的党员要汇报履职情况,并将评议结果记录在党员承诺公示专栏上,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采取民主测评和支部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对于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称职的对其指出不足并予以鼓励,提出改进方法;对于不称职的限期改正,由带头人亲自进行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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