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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三个严格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发布时间:2015年5月27日来源: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 作者: 点击:

为切实做好从严治党、管好干部,漳县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严格,坚持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实事求是、公道正派,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一是严格审核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实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以领导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考察前,对照干部名册和数据库对基本信息进行核对,通过查阅干部档案记载的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情况,进一步延伸考察范围,考察中,专门安排档案审核环节,由考察组成员对干部档案进行查阅。同时,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对任何一个环节提出异议和疑问的,全部进行查档审核,确保了干部任前信息的准确无误。今年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对拟提拔和拟转任重要岗位的13名干部严格审核了个人档案,并对档案材料缺失的按要求通知本人尽快补齐,否则暂缓办理任职手续。

二是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对考察对象重点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特别是对房产、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重点核实,把核实结果作为评价考察对象是否诚实可信、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防止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同时按要求对拟提拔人选进行任前公示,面向全社会充分了解掌握拟提拔干部工作生活是否存在“带病”情况。目前,已完成了6名拟提拔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拟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以及5名拟转任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审核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廉政考察。在提交部务会、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将拟提拔任用干部呈报纪委、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征求相关意见进行廉政审查,认定是否有群众信访举报和违法违纪行为;在任职前,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对拟提拔任用干部进行廉政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或暂缓其任职,同时,坚持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联合对新任职干部进行集中任前谈话,就任职后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规定提出要求,提醒他们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清醒任职、清正履职、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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