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漳县通过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切面、增强考核合力等举措,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针对性、全面性和联动性,实现年终业绩考核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一是改进考核方式,体现针对性。县委结合实际制定《漳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评价办法》等4个办法,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通过谈话了解、工作督查、跟踪考核、信访核查、听取意见、随机了解、专项考核、建立档案等方式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年度考核主要采取业绩评价、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和重点考核等方式进行。多方式、多渠道收集领导干部相关的评价资料和信息,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扩大考核范围,体现全面性。一方面增加考核内容,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主要针对在落实工作任务过程中的政治态度、履职能力、自我要求、实际成效和作风形象方面的日常表现进行全面考评,增加德与作风情况反向测评,突出德、绩和作风的考核。另一方面扩大参加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将部分知情人士以及退休老干部列入测评、谈话范围。最大限度扩大业绩考核的覆盖面和参与面,使业绩考核真正做到了内容全面、程序民主。
三是形成考核合力,体现联动性。研究制定《2014年度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暨灾后重建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实施方案》,建立由组织、人社、发改、纪检、监察等多部门联动考核机制,同时,充分利用信访、电话、网络和手机短信“四位一体”信息来源,及时了解掌握考核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及“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表现情况,形成考核工作合力,确保了业绩考核的联动性。考核初步意见形成后,广泛征求纪检、检察、审计、信访等单位和县上分管领导的意见,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形成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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