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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四个注重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发布时间:2015年3月25日来源: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 作者: 点击:

近年来,漳县县委始终坚持“注重德才、注重实绩、注重民主、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民主公正决策,选用干部得到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普遍支持拥护。

一是注重德才,体现品行为先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将德才标准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干部德的考察方式和途径,制定出台了《漳县领导干部“德”的考察评价办法》,把德的考察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新提拔干部考察之中,分为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四个方面,细化为26项内容进行正、反向测评,并通过访谈考察对象原工作单位职工及平时交往频繁的知情人,了解干部在关键时刻和平时生活中的表现,切实提高了干部考察工作的精准度。

二是注重实绩,体现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按照体现科学发展业绩、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的要求,不断健全领导班子和干部考评机制,赋予乡镇与部门差异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印发了《漳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评价办法》等4个办法,将干部的选拔任用与平时考核、定期考核、公务员考核结合起来,形成了凭实绩用干部的良好氛围。去年结合灾后重建工作实际制定了《漳县灾后重建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暂行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加大在灾后重建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提拔使用干部力度。

三是注重民主,体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坚持把群众公认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扩大群众参与面。在干部任用时,广泛征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知情的“两代表一委员”和纪检、审计、信访、计生、检察院等单位意见,多层面、多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的公认度,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都能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赞成。按照《漳县民主推荐领导干部办法》,在新提拔任用干部的民主测评中,“优秀”票一般都在85%以上,公示期间没有接到1例信访举报。

四是注重基层,体现倾斜一线的用人导向。坚持“凡提必下”制度,采取上派下挂、交流任职等方式,有计划地安排基层经历少的干部到乡镇锻炼。坚持选拔任用干部向基层一线倾斜,向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干部倾斜,对基层推荐的干部优先使用,选拔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时从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中优先考虑,积极引导年轻干部主动到基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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