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县委着眼于选优配强推动全县改革发展需要的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好干部标准,紧扣全县发展大局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选干部、配班子,坚持不懈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干部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组织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持续抓下去,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重点,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切实提高学习和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强化平时了解和综合分析研判。不断加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了解和综合分析研判力度,通过广泛、深入、经常性的大调研、大走访,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把随时谈话和平时考察作为了解干部的新常态。坚持思想建党,加强理论武装,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着力解决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消极懒政不作为、浮躁冒进不认真、党风廉政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三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动议提名、推荐考察、酝酿协商、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建立形成以《漳县县管干部任免规程》为轴线,以《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办法》《漳县民主推荐领导干部办法》《漳县干部任免全程纪实办法》等为补充的“1+X”干部选拔任用配套制度体系,采取提前介入、改进程序、查看档案等办法,增加任前考察深度,真正做到坚持标准严、人选把关严、遵循程序严、执行纪律严。
四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为重点,加大贯彻落实《漳县县管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办法》力度,印发实施《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谈话提醒预警办法》,经常咬耳朵,打好“预防针”,着力增强干部的免疫力、抵抗力。积极落实《漳县重要部门领导干部交流实施意见》,对交流范围内的有关领导干部有计划地全面调整交流。严格执行干部选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任职试用期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和改进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加大任前廉政审查力度,防止“带病提拔”问题发生,切实改变重使用轻管理现象。
五是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认真落实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观念,扎实推进“258”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认真落实“逢提必下”机制,进一步树立干部到基层培养、从基层选拔的导向。针对“三方面”干部储备不足的问题,制定加强“三方面”干部培养选拔的具体办法,促使一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三方面”干部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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