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全县各类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漳县人才考核奖励办法(试行)》,漳县积极开展了全县各类人才获得市级以上奖项奖励工作。奖项范围共涉及6个领域和3个等级,6个领域即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或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工程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企业经营管理;教育、卫生、文化艺术等领域;获得本系统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等方面。3个等级即符合国家级的每个奖项,发放奖金3000元;符合省部级的每个奖项,发放奖金1500元;符合市级的每个奖项,发放奖金500元。
一是注重摸底全覆盖。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统一上报各类人才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情况,对农口、教育、卫生、工信、科技等单位作为摸底重点多次衔接,对获奖情况逐一统计,并经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后及时上报;对没有获奖人员的单位要求注明无获奖情况字样同样进行上报,确保应报尽报,无一遗漏。重点对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在落实“五个一”责任考核的同时,积极上报了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情况。
二是注重分层审核把关。对上报的获奖情况,要求审核人员仔细与原件对照去伪存真,当场收集整理奖励复印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没有获奖原件并且不能提供有力相关证明的,限定了提供证明的具体时限。在获奖情况电子录入后,县委人才办确定专人通过原件与电子版的反复核对,做到全、准、细。
三是注重综合分析研判。对全县人才获奖情况,在统一汇总的前提下,邀请人社、教育、卫生等单位职称评定专业人员反复研讨,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便民查询”栏的“期刊/期刊社查询”或“报纸/报社查询”进行查询为依据,参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名单,反复研讨甄别,真正做到全面准确、从严从实、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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