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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全方位对焦精准扶贫业绩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5日来源: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 作者: 点击:

今年以来,漳县积极推进组织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度融合,突出服务机制创新,改进完善精准扶贫业绩考核方式,制定出台“1+3”精准扶贫考核办法,即《漳县精准扶贫业绩考核评价的意见》和《乡镇精准扶贫业绩考核评价办法》《重点任务单位精准扶贫业绩考核评价办法》《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着力强化精准考评导向,深入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在考核指标上,更加注重惠民导向。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单位、不同干部工作职责和实际,精准确定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增强考核针对性。乡镇重点考核“两增一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突出经济发展、基础建设、民生改善、基层党建等重点指标及驻村帮扶队管理情况;县直单位重点考核承担的精准扶贫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双联”单位重点考核联系村年度脱贫任务完成情况;驻村帮扶工作队重点考核履行帮扶职责、完成年度减贫任务、落实精准扶贫措施、遵守帮扶工作纪律等情况。

二是在考核手段上,更加注重科学导向。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规范考核流程,提高考核效率,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综合运用工作调研、专项督查、跟踪了解等方式,以群众评议满意度为根本,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考核结果,充分体现精准扶贫业绩的科学、真实、可靠、有效。

三是在考核重点上,更加注重基层导向。考核重点不但考核乡镇党委、政府,也注重考核相关承担任务单位对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落实力度,同时将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考核作为有效抓手,促使扶贫资金项目向基层、向贫困村社倾斜,体现扶贫项目落地实施的科学性、平衡性。

四是在考核使用上,更加注重实绩导向。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切实强化精准扶贫业绩考核的激励约束和“指挥棒”作用。考核结果的运用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紧密结合,与干部提拔任用紧密结合,鲜明树立“干得好受表彰奖励、干不好受警示惩戒”的导向,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向工作任务量大面宽、细致深入的乡村两级干部重点倾斜;对完不成相应任务、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干部及时跟进监督并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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