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关键环节 做到“四个不唯”
中共漳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包世权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紧紧围绕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从制度上深刻回答了“为什么选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等重大问题,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学习好《条例》是抓好工作落实的前提和基础。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后,我们通过县级干部带头学、科级干部集中学、组工干部精深学、党员干部广泛学等方式深入学习和宣传《条例》。今年以来,我们针对干部工作中的“四不唯”问题,在实践中对用人标准、动议环节、民主推荐、制度完善、从严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应用,为选好干部、配好班子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在用人标准上,正确处理不简单以年龄和文凭取人的问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考察和选拔干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标准。《条例》在选拔任用条件、资格设置、考察内容等方面,进一步突出“德才”要求,更加注重选用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贯彻《条例》必须高度重视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严格遵守破格条件,及时把那些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破格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在实践中,我们积极研究建立平时了解掌握、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全面开展了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大调研和组织部长谈心谈话活动,并充分利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时机,依托县委督导组全面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情况,组织部“一对一”地专门听取了工作汇报,进一步了解掌握了领导班子运行状况、干部个人现实表现和干部学识人品、能力水平、群众口碑,统筹考核干部素质、能力、性格等多种因素,辩证看待学历文凭与实绩德才的关系,防止简单以学历、年龄等条件取人。
二是在动议环节中,正确处理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条例》在动议环节规定了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体是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情况,在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提出。实践中,我们坚持“先研判后配备”的原则,充分酝酿、集体决策,把干部任用初步建议建立在更广泛的民主基础上,试行前置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权力和责任,将初步建议经“五人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形成考察工作方案。加强干部考察识别责任,实行“谁考察谁签字”的责任体系,在听取考察组意见后及时对动议环节形成的任用意见进行调整完善,防止任人唯亲、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
三是在民主推荐中,正确处理不简单以票取人的问题。《条例》强调把发扬民主与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有机结合起来,明确把推荐结果由“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起到了挡住民意较差干部的“门槛”作用。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坚持重视民意但不简单看得票多少,科学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认真比对干部的德才素质和一贯表现,探索将民主推荐结果分等次比较,推荐得票在70%以上的为A等,50%—70%的为B等,30%—50%的为C等,30%以下的为D等,考察对象得票相近时,同一等次一般以实绩、公论为主,不同等次一般以票数为主,有效解决了重票但不唯票的问题。同时,不断加大干部日常考核管理、平时谈话了解工作力度,通过常态化的谈心谈话、日常式的考察了解、多渠道的收集整理等方式,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相互印证。
四是在配套制度上,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问题。实现新旧《干部任用条例》的无缝隙对接是做好干部工作关键。我们重点对2008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回头看”清理,把已有的制度规定与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相比照,列出详尽的修订完善计划,对不符合的尽快修改完善,符合的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细化。比如,在动议环节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漳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环节初步建议表》,就干部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在落实干部考察责任制方面,明确考察组既考察拟任人选又监督用人风气的“一岗双责”任务,特别对大家反映出来的有关问题,考察组必须进行深入了解,认真核实。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漳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业绩分类别考核办法、县管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交流管理办法等制度。同时,结合灾后重建工作实际,正在制定“灾后重建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办法,大力选拔和使用推动工作有魄力、解决问题有办法、联系群众有口碑的干部。
五是在强化监督上,正确处理从严监督与从优选拔的问题。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组织、干部、群众有效的监督之下,通过畅通电话、网络、信访等举报渠道,不断加大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行为的惩戒力度。把严格的监督措施嵌入到民主推荐、考察任用等关键环节,做到同步监督、环环把关。在发布干部考察预告时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五种主要类型”敲警示钟、念紧箍咒,着力纠正和抵制不正当手段和非组织行为干扰推荐考察工作。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干部工作监督员分布广、接触近、顾虑少的优势,借助干部考察、年度考核、工作督查等机会及时收集和梳理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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