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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念好“三字经”狠抓干部试用期管理

发布时间:2014年5月12日来源: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 作者: 点击:

为了强化新选拔任用干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危机意识、风险意识。近年来,漳县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试用期干部监督管理,从而增强了干部选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优化了领导干部队伍整体结构,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

一、抓“细”任前教育。实行任前谈话,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领导干部对新提拔的试用期领导干部及其他干部一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会议集体谈话等方式开展任前谈话,对新提拔试用期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并向谈话对象反馈组织考察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坚持任前培训,组织新提拔干部在县委党校进行政策理论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知识的集中强化培训,促进工作角色的尽快转换。2013年以来,与新提拔试用期干部开展个别谈话58次,举办培训班7期,实现新提拔试用期干部全员培训。

二、抓“实”期内监管。县委组织部将试用期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的基本情况、试用期表现及完成责任目标、参加教育培训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记录存档,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加强与试用单位的联系,不断延伸监督范围,通过电话问询、走访了解等形式,及时掌握新提拔试用期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目标、廉洁自律、教育培训活动等情况,详细记录进入干部管理档案。有针对性地安排新提任试用期干部到基层一线、参与重点工程、重要项目推进及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通过压担子、交任务,使干部在实践中加强锻炼、增长才干,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

三、抓“严”期满考评。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干部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通过个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书面征求意见、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任职期满意度测评,在综合考虑试用期干部任中现实表现、随机考察、任期满意度测评基础上,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职情况。汇总试用期跟踪考核结果,考核合格的,经县委常委会议票决通过后,正式任职。近年来,先后对112名干部实行了试用期,同时严格按标准对试用期满人员全部履行了考核、征求意见、票决和正式任职程序,对民主测评中优秀票数较低的2名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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