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拘一格选贤才 民主公正用干部 ——漳县着力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
补好领导干部“精神钙”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少。去年该县先后组织举办党的十八大精神科级干部轮训班、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12期,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县委常委和政府副县长分别在相应的培训班上作了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全县700多名科级干部接受了一次教育培训,切实坚定理想信念,补好精神上的“钙”。深入开展全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大调研,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对县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考核,先后征求到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习、推进民主、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和班子成员岗位调整等方面的各类意见建议133条,并依据考核测评情况先后对乡镇及县直单位领导班子结构按照专业相补、个性相融、年龄相递的要求进行了调整配备,尽心体现人文关怀,解决了部分干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
古人云:“用人必先察人,知人方能善任。用得正人,为善者聚。”该县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坚持“注重德才、注重实绩、注重民主、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好干部的“二十字标准”,着力选拔坚持原则、真抓实干、清正廉洁、发扬民主、默默奉献的干部,始终不让埋头苦干的老实人吃亏,不让敢于担当的顶梁柱吃亏,不让业务精通的多面手吃亏,不让作风过硬的排头兵吃亏,切实把干部“识准、选对、用好、管严”。抓住提名、推荐、考察、酝酿、决定、公示等关键环节,努力扩大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民主公正决策,制定了《漳县民主推荐领导干部办法》、《漳县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实施办法》等制度,大力推进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工作改革,继续完善实施“即时民主推荐”干部办法,先后对空缺的乡镇党政正职、个别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一批副科级干部拟任人选进行了即时民主推荐。在竞争性选拔工作中,并将工作实绩量化计入笔试成绩,让干部在实干和实绩上竞争,防止了以考定岗、以分取人,真正使选拔任用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管好干部及时“扯袖子”
选好干部更要管严干部,只有落实从严治吏要求,才能以严树正气、以严聚民心。县上将干部作风教育和警示教育作为各类主体培训班的必修内容,会同县纪委建立了乡镇和县直部门纪律监督覆盖网,新选聘了一批政治坚定、公道正派、敢讲真话、热心于干部工作的同志担任干部监督员和特邀纪检监察员,借助干部考察、年度考核、工作督查等机会及时收集和梳理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全方位、多渠道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干部纪律作风监督工作。组织部部长带领全体组工干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主动约、走下去、请上来的方式找干部谈心谈话,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真正使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责、不敢滥权。在考察对象确定之前,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离退休老干部、知情的“两代表一委员”和纪检、审计、信访、检察院等单位和个人的意见,不断扩大选人用人的监督视野和范围。同时,坚持任前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与新提拔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并建立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干部,要求单位推荐提拔或转任领导干部时,必须出具县编制部门的机构设置文件和编制使用卡,有效解决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
夯好实践基础“墩墩苗”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实践岗位最能检验一个干部的能力和水平。该县继续落实“258”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对57名挂任村党组织常务副书记的“258”优秀年轻干部和41名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的年轻干部跟踪了解。坚持“凡提必下”的原则,通过“四上三下”的“七步法”锻造干部,加大从机关选派年轻干部到最基层、最一线工作力度,把“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推进重点工作”作为锻炼考察识别干部的主阵地、主战场,先后在“7.22”抗震救灾、“9.16”抗洪救灾、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中开展干部专项考察活动,发现、储备和任用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去年以来,对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15名干部予以提拔任用,对23名转任重要领导岗位。目前,已提拔任用“258”优秀年轻干部19名,转任重要岗位任职1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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