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漳县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举报受理工作,充分发挥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中的作用,从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受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着力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干部选拔作用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干部监督举报平台,通过漳县党建网、县电视台、手机报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平台的联系方式方法,同时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任前公示等过程中,把举报方法作为受理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主要渠道予以公布,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切实提高举报平台的知晓度,让干部群众有问题知道去哪儿反映,获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和信任,逐渐有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加入到干部监督队伍中。从实际效果看,干部监督举报平台已成为我县干部群众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主要渠道,监督作用日益凸显。
二是规范受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县委组织部进一步规范工作运转流程,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举报渠道24小时畅通,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根据中组部制定提出的“10个不准”要求,细化了接收信息、筛选记录、整理分类、报送审批、调查核实、督促办理、保密纪律等相关制度,明确每个环节负责人员的职责,做到干部监督举报件件能落实,咨询建议反映件件有回应,确保从接到举报件到办理结束,形成一个合理、完整、顺畅的接办链条。积极与县纪委举报平台以及电子民生平台建立联系互通机制,将各平台上所反映的干部监督方面的问题及时较交县委组织部办理,不断扩大干部监督面,努力实现干部监督全覆盖。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提升监督预警的功能。进一步加强与纪检、信访、审计、检察、司法、公安等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单位的日常联系,及时了解情况、沟通信息;选聘了13名政治坚定、公道正派、敢讲真话的同志作为干部监督员,及时了解掌握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及“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表现情况,努力将干部监督“眼睛睁得更大,耳朵伸得更长”。突出从细小事件、从苗头倾向问题入手,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提升监督预警功能。对举报信息经查问题属实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做到举报一起、查核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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